那些关于黑加仑的记忆

来源:58阅读网 时间:2016-01-05 16:48:08 人气:
  


  
  文/书虫笑了QQ/1073724636
  
  <一>关于亲情
  
  自从上了大学,来到离家乡几千公里之外,亲情这个词就变得很遥远了。并非是说我不爱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了,只是片面的考虑到一年在一起的时间太少,与他们在一起生活的影像在时光的冲刷下渐渐苍老,苍老到我怕在深夜无人问津的梦里想象也找不回来。
  
  记忆里,家乡的小城镇里是没有黑加仑出售的,卖的饮料最多的是娃哈哈,润田矿泉水,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虽然知道这些,但是当捏在手里的时候还依然觉得他们只是个传说。所以黑加仑姑且当做常见的饮用品来看待,就不要去深究她的意义了。
  
  我的家乡在长江岸旁,都说那里是鱼米之乡,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记事之后最痛苦的回忆就是第一次在炙热的阳光下割稻子,汗水仿佛都不是从那娇小的身躯里流淌出来的一样,数量太多,小生命承受不起;而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小水沟里面的鱼一直到我抓到了手软之后还蹦出水面向我叫嚣,小时候性子比较拧,跟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鱼做斗争,一个个天黑又天亮。不过好笑的是,小时候在水里打滚,跟水底的稀泥一起沉沦,长大了却连漂在水面上都不会,一见到水心里就没底,很是慌张。你说,这是不是一个连浮士德里面的魔鬼也不愿去相信的悖论?
  
  后来慢慢的成长了,灵魂的腰围也增加了一圈,渐渐地对抓鱼的童趣丧失了兴趣,认为自己不再是个小孩了,成熟到主动去干农活,特别是炎热的夏天,脚丫子踩着田里的烂泥割稻子。
  
  那光着膀子,汗水直流进嘴里的感觉至今还记忆犹新。而后累了,躲在田埂下的阴影里,喘着粗气,和着微风,牛饮清凉的井水——黑加仑,心里崩提多甜蜜了。父亲也是如此,只是他手上拿的水瓶子比我的大上了好几个号。
  
  那时好像年纪不大,只是相对于城里的孩子来说的。8岁,喝凉水割稻子,是我的母亲赐予我的伟大机会,这使我在往后的生活中深刻的体会到自己比别人低一等的事实,从而更加努力生活去比别人高一等。
  
  母亲的身体一直不好。医生说母亲得的是富人病,得养。我们一家人是很相信医生的话的,父亲更是恨不得把医生说的话一个字一个字的裱起来,挂在墙上,好让我每天起来都看到。然后我就明白了,我要下地干活了,而在江南水乡,最有特色的农活就是割稻子了。刚开始处于割稻子的想象中,我是相当排斥这种特色活动的,认为她很脏,与父亲教导给我做一个大官的梦想背道而驰。不过奇怪的是,在第一次看见割稻子的刀子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她,可不是因为她那锯齿状的相貌很漂亮,而是因为她是一把刀。电视剧里的侠客谁没有一把刀啊,有了刀就可以当大侠啊,大侠都是可以飞檐走壁的,上个树掏个鸟窝肯定轻松至极。现在我也有了一把刀,以后肯定会掏到很多很多鸟窝,然后吃鸟蛋吃到嘴软,我的那一帮哥儿们也肯定会佩服的五体投地,拜我为大哥。当然,这些梦想最后都跟太阳底下流出的汗水一样,模模糊糊地升空,然后又模模糊糊地消失掉了。
  
  母亲是坐不住的,就算身体不好,家里平日的琐事也基本上全包了。比如做饭啊,洗我们爷俩和着脏泥的衣服啊,讨野菜啊,喂猪啊,放牛啊,这些农村女孩子做的事情,母亲是一个不落。至于后来,甚至会抗着身体上的巨大无奈,下地干一些比较轻微的农活。我和父亲是明令禁止的,但是拗不过母亲的性子,最后只好作罢。不过割稻子这种重活是坚决不允许的,哪怕母亲使尽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我和父亲也会无动于衷,顶着一副“与其让你活活累死,不如让你就此吊死”的心态干看着。母亲也自知这个决议在这个男人人口占多数的家庭里是绝对通不过的,只好打着“你们累死累活,我也不能干坐着”的旗帜去给我们送水。那会儿看着母亲佝偻的身躯,一只手提着一只水瓶,三步并做两步走,而且还恨不能飞一样尽自己最大能力产生的最大速度来到我和父亲的面前,我的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倒进嘴里的清凉井水——黑加仑——就更加不是滋味,至少酸甜苦涩是不足以表达的。此后我就狠狠的发誓,今生必定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好让母亲直起腰板走路,轻轻松松的坐在阴凉处,拿着羽扇轻摇,看别人割稻子,让别人给母亲递水。
  
  这个誓言相比于大侠的梦想显然更加有效力。父亲在不知下了多大的决心借了多少外债的情况下毅然决然地把我赶出了稻田,一脚把我踹到了一个名叫学校的地方,从而让家里瞬间减少了一位青壮年劳动力(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多了一笔大大的支出。其实我是知道这个地方的,听人说那是有钱人家里的孩子去的地方,做的是学问,整天要摇头晃脑,跟在二舅子家电视机里的梁山伯和祝英台干的是一个行当,只是略略有些不同的是,梁山伯和祝英台年纪看起来好大,我则是个还喜欢赤脚走路的小破孩。故有点恨父亲不知趣,这不明摆着让儿子去丢脸么。不过在知道去了学校这个地方我就可以做大官,实现对母亲的誓言之后,这点恨也就烟消云散了。由于学校离我们家的小山沟很远,我不得不从小学就开始在学校住宿,此后几年跟母亲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了,倒是父亲,每一个月就会骑着83年产的高杠红旗牌脚踏车来给我送些钱、衣物和咸菜,而后一起坐在学校的食堂里小搓一顿,唠上两个小时的嗑。
  
  在往后的校园时光里,母亲的影像渐渐有些模糊了,这是时光给尘世所有人留下的通病,我也避免不了。但是母亲佝偻身躯在炎热的夏日里为我和父亲送水的模样却愈发清晰起来,夹带的还有那份8岁时许下的承诺,这激励我在学校努力学习,尽量克制住了自己的野孩子的本质,从而顺利地考上了初中,而后高中乃至大学。清楚地记得当我成为我们这个小村落里面的第一个大学生的时候,母亲的身躯在那么一瞬间挺得笔直,笑容也在她沧桑的面孔上停留了很久,很久……
  
  母亲高兴,我也幸福。在离家去遥远北方念大学的头一天晚上,我踏着清浓的月色来到了村子路口的那一口小井旁,此时正值农历7月底,刚下了一场大暴雨,小井里水涨到了井沿上,直接用盛水的器具去舀就可以够着井水。我拿着昔日母亲为我送水的小瓶子,装得满满的,而后望了望家乡上空的夜幕,嘴对着瓶口,牛饮了起来……
  
  <二>关于朋友
  
  我从小智商就不高,这表现在我在大学之前根本理解不了朋友这个字眼。于是,在我身边的人能称之为朋友的直到我大学之后才出现。
  
  都说朋友是可以掏心掏肺,为了彼此两肋插刀的人。在两年的大学生活里我深刻地理解到了这两个词语。
  
  我的朋友不是很多。其中掏我的心,掏我的肺,插了我好几刀的人倒不少。记得刚来大学那会儿,接我这个土山沟里面出来的穷学生是一个染着黄头发穿着时尚的学长,给人的整体形象用现如今很流行的一个词来表达就是很“cool”,他对我相当照顾,帮我拎包的同时还递给我一瓶农夫山泉,直说他是XXX,是上一届来到这个学校的某个学院某个班级的某一员,算是我的学长吧,还说能接到我是我们的缘分,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有什么初来乍到不懂的事情都可以去找他。我感激涕零,就差顶礼膜拜。大学生就是不一样啊,这素质,这服务,这周到,比起哪一家经过正规训练的服务员差?在去报名处的路上,他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恨不能把心掏给我看下,证明他的心意是多么真诚。我自然感恩戴德,点头哈腰说“您说的是”。这是母亲教会我的,人在外面要对人客气一点,特别是对你好的人就更是如此。我确信这位学长是对我好的,所以每次我在说“您说的是”的时候,都把腰弯成了90度。学长也好像感受到了我的“良好教养”,在临走前索要我的电话号码以便于成为常联系的朋友。但可悲的是,我这个刚出山沟沟的穷娃娃,哪来的钱买手机哟!于是只能尴尬地说:“学长,还是你告诉我你的号码吧,我现在没手机,等以后买了我再给你打过去。”我明显的感觉到学长愣了一下,而后很不自然地把电话号码给了我。我左手拿着学长给的农夫山泉,右手拿着学长给的电话号码,真的就有股想哭的冲动,嗯,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啊!朋友也好多啊!
  
  这是后来明白的。那位学长当时穿的是橘红色印着大大的移动的polo衫,对我好是为了推销移动卡,从而提取抽成,小发一笔财。不过他打死可能也预料不到,我是个买不起手机的人。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朋友这个字眼,也很荣幸地第一次成为了别人的朋友,只是这种朋友跟我在辞典里查到的朋友的含义相去甚远,不知道算不算。而那张写上他电话号码的纸被我一直保留至今,心里时不时的也在纠结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
  
  后来,逐渐熟悉了大学的生活模式,也慢慢的了解到出外靠朋友的重要性,但又鉴于有前车之鉴,所以在交朋友这个问题上时我也就显得特别小心翼翼。认识XX是在进入大学的一个月后的一次小型的篮球赛场上,当时我渴得不行,但又苦于身上没带钱,舍不得在精彩的篮球赛事中途回宿舍拿钱买水,就只好用舌头来回舔自己的双唇而后产生的口水来解渴,表情之猥琐,居后来站在我旁边的同学告诉我是世所罕见,这令我相当郁闷,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楞是没敢在镜子里看自己吐舌头。他应该也是注意到了我的囧样,潇洒地走了过来,递给了我一瓶娃哈哈,还微笑着说:“渴了吧,来,给你。”我错愕了一秒钟,然后就迅速地把水从他的手上夺了过来:管他认识不认识,先喝了再说,大不了他跟那推销手机卡的一样是个卖水的,回去拿钱给他就是了。在我狼心狗肺一番惊天动地的推理得出一副完美的说辞后,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个送我水的人早已站到了球场的对面,专注地看着场上的比赛。我深为自己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感到羞耻,故而在思索了几分钟之后得出:这瓶水是一定要还的,而且此人出手如此大方,值得去交个朋友。
  
  这可能是我这一辈子做的最英明神武的决定了。事实证明,XX绝对是一个值得做朋友的人,不但表现在他对熟人乃至陌生人的出手大方上,而且他还不歧视人,特别是我这样子的穷人。每次吃饭的时候是AA制(这是我坚持的,要不他全掏了),走路也跟我并排走着,就连考试的分数也从来与我是不上不下,我视他为生命中除了父母以外的最重要的人,尽管他常说:你写的这些个东西在文学专家看来绝对是一堆狗屎。我不置可否,懒得跟他辩解,因为在我的心中比起相信那些所谓的专家,其实我更加相信默默无闻被砌在墙壁上的青色砖头。
  
  以上就是我的第一个朋友和第二个朋友,而其他的朋友还是有那么几个的,但之间没发生什么跟黑加仑扯上关系的故事,所以在这里就不多加叙述了。用XX的话说就是:你瞎掰胡扯也得有个草稿啊。基于没有这么个草稿,故关于朋友的记忆就此停笔,不浪费电脑的电量了。
  
  <三>关于爱情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有柔肠作心伤。深深的思念,刻骨铭心的伤痛,还不如轻轻的问候。淡淡的微笑,浅尝则止的擦肩而过,只留下淡雅的清香,让人回味。
  
  这是XX给我定下的写爱情文章的基调,要唯美再唯美,忧伤再忧伤,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人类感情世界中最伟大的爱情。不过在我告诉他我的爱情是以被甩而告终的时候,他就彻底地摒弃了这种想法,而且还大义禀然地告诫我:哥们,那姑娘你一定要往死里写,一定要写他个狗血淋头。我没有答应他,因为曾经我真的心动过。
  
  爱情是一个奢侈的东西,在现如今的社会就更是如此,没有钱没有权没有车没有房,心高气傲的姑娘哪会跟你谈什么爱情,最多在冬天冷的要命的早晨给你一个不愠不火的微笑,而且这个微笑只是在去上课的路上碰见不得已的打招呼罢了。
  
  认识她是在大一第一次班里的见面会上,她着一袭雪纺长裙,优雅的身姿和着秋天独有的桂花香味一起婀娜,缓缓地走上讲台,七八十年代的学生头迎着微风略微晃动,像极了水底悠悠摆动的水草。“大家好,我叫XX,来自南方以南的一个叫做海南的地方,在家里排行老三,所以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的小名‘小三’。”真是极大的讽刺,当初以为这是她开的一个玩笑,目的是给同班同学留下一个很特别的第一印象,没想到后来却成了她真实身份的写照。
  
  我不掩饰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心动了,并非是我花心,而是我这个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的穷娃娃,哪有见过这般的美女,用我们家乡话说:这孩子,是从电视机里面走出来的吧。不过只是限于动心了,我可没自不量力到去追她然后讨她做老婆,要知道她爸可是XX县城的教育局长,而我爸从小到大我看见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挑大粪。其间的差距不可丈量,估计她一件衣服的钱就能顶我一年的饭钱,而且这饭钱还是我爸抵押东西从银行里贷款来的。
  
  如果现实总是按照常规去走,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有偶然这个词汇了。而生活就是因为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偶然,才会显得美丽异常。在大一军训快结束的时候,偶然就很意外,很意外地降临在了我的身上。
  
  她的身体应该一直很弱,要不也不会在站军姿的时候悄然摔倒。稍带提一下,军训的时候我跟她是邻居,所以在军训快结束的时候虽说不上什么交情,但也算是个互相知道对方名字和相貌的一般朋友。就在她倒下去的那一刻,我出于对一般朋友的关心,就毫不犹豫地把她抱在了怀里,而后主动跟教官承担了送她去医务室的艰巨任务,不要去揣测我那时的邪恶想法,因为我很纯洁。在医务室里,她很快就清醒了过来,看见了是我,略微地感谢了之后明显带有一丝失望。我大概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就很识趣地退出了医务室。果然,一没钱,二没权,三不帅就是得不到美女的倾心啊!但也不能就这么打道回府,在我绞尽脑汁翻遍所有自己知道的爱情偶像剧里的情节之后,很是揪心地自掏腰包给她买了一杯蓝莓奶茶,再偷偷地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放在了她病床头的柜子上。心想,我难得大方一次,这次大方就便宜你了。
  
  事情本应该就这样结束了,但是这个世界上上还是有一种叫做童话的东西每天都在上演,而很幸运的是,在下一部上演的童话故事里,我成了男主角。“那杯奶茶是你买的吧!”多么肯定的语气啊。不过这也不是很奇怪,毕竟那会儿有机会干这事的只有我一个,其他人都还在操场的烈日下一动不动站着军姿呢,你总不能怀疑是我们四十好几的教官枯木又逢春打起了老牛吃嫩草的主意吧,这是对我们尽职尽责的伟大教官相当不尊敬的。我挠了挠头,对她傻笑了一下,事情既然是明摆着的,我也就没必要去掩饰什么了,不是哪个哲人说过了吗:过分的掩饰就是虚伪。我可不想给她留下这么个印象,姑且以这最符合我现如今社会地位的动作回应了她。她显然也是明白了我的意思,笑了笑说:“你有空吗,我想请你喝杯奶茶。”“嗯,有——怎么会没空呢,呵呵。”我自己都有点鄙视自己,怎么会这么快就答应别人的邀请呢,一点点风度都没有,活像个植物大战僵尸里跑出来的落单僵尸一样,只想着吃。果然,这个世界上杀伤力最大的不是原|子|弹,而是美女啊。
  
  奶茶的味道很棒,甜甜的,粘粘的,下面还有很多叫做珍珠,果仁的东西,很好吃。她要的依然是蓝莓味道的,我要了一杯西瓜味道的,蓝色的和绿色的放在一起,真的有点忧伤。“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蓝莓味道的奶茶啊?”真的很不好意思说,但又碍于我从小到大没有说谎的习惯,就只好硬着头皮上了。“不怕你笑话,一来我听着蓝莓这名字有点味道,二来这种水果我从来没听说过,觉得应该挺符合你们城里孩子的口味,所以就给你买了。”“呵呵,还真是个别致的理由。”无言以对,只有傻笑的份了,别致,多么委婉的名词啊,原来我一直顶着的穷小子见识短的头衔还可以用这种名词来加以描述啊。她真是会体谅人心,温柔得像水,完美是她最好的代名词。此生能认识这样的人并能与之一起喝奶茶,死而无憾矣。
  
  一路的静默,在吸管哽咽着吸进最后一滴奶茶后宣告终结。她停了下来,怔怔地看着我,而后清了清嗓子,严肃地对我说:“XX,我们以后还可以一起喝奶茶的吧!”这份幸福来的时候肯定自己也摸不着头脑,更别说我在被她击中之后了,整个人都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不过在使劲掐了一把大腿并痛得自己直咬牙时,我还是迅速地从错愕中反应了过来。“嗯,当然的,我们是朋友吗,哈哈。”我猜那天我笑的样子肯定特别帅,因为我分明见到她跑回去的时候满脸都是笑容。
  
  终于走到了一起,波澜不惊的。一起喝奶茶,一起吃饭,一起在学校里的足球场吹冷风,一起在树荫下看《罗密欧与茱丽叶》……很多个一起。其间我幸福的死掉了好几次,同学之间嫉妒的眼光也杀死了我几次,而她就是我的灵丹妙药,把我一次次地满血复活。“XX,当初你怎么会看上我啊!”“如果我说是还你一杯奶茶的情,你信吗?”我信,我当然信,没有什么缘由比这个来得更加合理了,只是,一杯奶茶能维持这么久的情意吗?所以,我相信你一定很爱我,近似于祝英台爱梁山伯——可以为对方***。而且那时我就是这样的。
  
  无知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特别是我这种无知还不自知的人就更加可怕了。“我怎么可能真的爱上你呢,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没钱没权又不帅,爸爸是挑大粪的,妈妈还躺在床上半死不活,就算你是支潜力股,估计到了那一天黄花菜都凉了,我也变成了黄脸婆,你还会要我?再说,就算现在我真的做了你的女朋友,你养的起我吗?我一件衣服得几千,一双鞋也要500以上,更别提那些名牌手提包了,这些,你都拿的出来吗?以前跟你在一起,我只是想体验一下你们这种穷人的生活,现在体验够了,我自然要离开了,难不成还真跟着你一起厮混,喝白开水过日子啊?最后还告诉你一件事情,其实我不喜欢蓝莓味道的奶茶,我喜欢的是咖啡味道的,只有这种高调奢华的味道才能配的上我,你觉得呢?”说完,就朝着停在旁边许久的一辆宝马车走了过去,而在那辆宝马车里,我分明看见了报纸上常出现的一位本地富豪。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宿舍的,也不知道我哭了没有,更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去自杀。在倒头大睡了一天之后,才在死党XX的安慰下回复了一点人性,开始去回想那些天的事情。
  
  她开始变得躲躲闪闪,每次给她打电话她都会处在与别人的通话中,发短信也不回,叫她一起吃饭她都会说吃过了。这给我巨大的不安,于是就找了一个她没课的下午等在了她的宿舍楼门口,顺便带上了她最爱喝的蓝莓奶茶,后来,后来她真的下来了,浓妆艳抹,妖娆的我都差点认不出来,看见了我,她明显愣了一下,但还是落落大方地向我走了过来。再后来,后来容不得我去说上半句,她就吐出了上面的话。
  
  原来事情是这么简单啊,原来童话一直都是骗人的啊,原来你一直不爱我,在逗我玩啊,原来……原来这一切本身就不可思议。只是我一个人在浅唱着这盛大的独角戏。
  
  我终究没有去自杀,因为我不是祝英台。她是女的,我是男的,我没有她那么脆弱。在往后的一个月里,我始终在反思,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傻,去开始这根本就不是我承受起的感情。她要的我给不了,我要的她也只是在虚假的做到,这所有都是一个骗局,只是我在局里,她在局外,我付出的是感情,她付出的是好奇心。
  
  都是我犯贱,递给了她的那杯奶茶惹下的祸。不过也没有什么去好抱怨的了,就只当是我出演了一部爱情悲剧,并且很荣幸地成为了主演。世界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头上也没什么值得去悲伤的了。
  
  爱情停歇,就此搁笔,往昔流年,已近古稀。待把年少轻狂抛尽,再来回味个中滋味。
  
  <四>关于自己
  
  不管是谁,写自己都是相当难的,因为在自己的眼睛里,能够看到别人的一切,却看不见自己,就算在镜子里看见,那具躯壳也没有灵魂。
  
  鄙人91年出生,到如今已在尘世间走过了满满二十载,历经了所有跟钱沾不上边的事情,其中失恋一次,掉到水里差点淹死两次,被老爸打了三次,与人打架四次,考试不及格五次等,诸如此类,让我的生活在同龄人中显得丰富多彩,我也以此颇为自得,常自诩“伟大的红尘俗世哥”,只是被那帮素质低下的狐朋狗友简称为了“伟哥”,有点悲哀。
  
  我没什么特长,长相也很是一般,整个人在人群里就属于隐形的那种,没有修炼什么神仙秘术估计是发现不了我。唯一的依仗就是与文字有点联系,时常躲在月黑风高的夜里,密谋一些不足以与外人道的感情,聊以自慰。
  
  都说喜欢文字的孩子是不快乐的,我并不是这样的。很难想象如果我生活在没有文字的日子里,会是怎样的凄凄惨惨戚戚。无聊、空虚、寂寞,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忧伤在寂静的夜里纷至沓来,吐出的口水化为江河湖海,把我彻底淹没。
  
  我很喜欢去回忆旧时光,因为在我看来,只有过去的才是最真实的,最美丽的。我们曾经快乐,我们曾经忧伤,曾经一起抚摸冬日里的温暖,这些至真至善的情怀,在回忆里愈发显得珍贵。时光在我们的回忆中缓缓流过,我们也也在回忆中渐渐地长大,成熟,而后老去……
  
  我是一个感性的人,看电影时我会哭,生气时我会大吼大叫,饿了的时候会狼吞虎咽,开心的时候会肆意大笑——一个疯狂的人。所以,我的文字也会呈现人性最感性的一面。写到亲情时是温暖的,写到朋友时该讽刺的讽刺,该赞扬的赞扬,写到爱情时也依然逃脱不了煽情的路线,只是写到自己时就不知用何种笔调了。姑且就泛泛而谈,写一些浮夸来把自己水月镜花一次,让读者去联想,而后否定或者肯定。
  
  最后,基于这篇文章的题目,在这一章节里我也要按部就班讲一些关于黑加仑的故事,但是,你发现了吗,其实那些故事我早已讲完。
  
  这篇文字到此停笔了,欣赏我的继续欣赏,不欣赏我的继续不欣赏,我依然会继续生活,一如蓝色浩渺的天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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